5月1日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将正式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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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将正式施行,托运人要承担无人提取货物堆存滞港费

    2026年5月1日起,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将正式施行,其中一项关键修订对国际贸易与跨境电商从业者影响深远。新法第九十三条规定,在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时,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托运人承担。有人调侃新海商法实施最受伤的是货代,以前货交上船,拿到提单,尾款收齐,等到船到港之后,货物由谁来提,什么时候提,那是国外买家的事儿。就算货物一直存放在码头,产生堆存费滞箱费,船公司也是找国外进口商协商,国内发货人基本不用操心。但是5月1日后就是终身制家长了。反而在国外闯祸还得你兜底,以前弃货顶多亏个货值,现在滞箱费、堆存费、仓储费、处置费,船公司可以直接找你追溯。对于采用FOB条款、跨境电商等模式的卖家而言,若货物在目的港因市场变化、关税增加或买家好物等原因被弃,将面临潜在的费用暴涨。风险可能远超货值本身,甚至威胁企业资金链。眼下能做的就是该调整的调整,该准备的准备,毕竟期货的成本不只是货值那么简单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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